广元市工业厂房加建加层需要审批检测鉴定机构
工业厂房承重安全检测鉴定材料强度的鉴定检测问题。
由于科学技术水平、检测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原因,检测工作中对所检测对象的检测数据的准确性问题本身可能就存在问题, 如在砌体结构房屋中砂浆强度等级的准确评定是较为困难的一项工作,其影响抽检数据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象抽检部位、灰缝厚度, 已使用的时间等等,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位得考虑的问题已建砌休柱的抗压强度设计值的确定也较为困难,目前尚未见到砌休柱原位试验测试技术的有关文献在混凝土标准抗压强度的现场检测问题上,不同的检测方法其检测结果经常存在不一致的问题检测数量、检测部位的不同, 同样也会影响检测数据,故强度检测宜采用多种方法、多个部位检测, 较后综合评定, 才准确。笔者曾经历一实例, 岳阳市一栋框剪结构房屋在桩基检测时,已进行了桩基动测, 所得大直径挖孔桩为合格桩,但根据建设方建议和委托, 进行桩身抽芯试验, 发现桩身有部分混凝土呈散粒松砂状态,后经大量灌浆, 使桩身混凝土密实, 桩才真正合格, 若少作一项检测, 未抽芯检查, 则房屋就存在着安全性问题。目前,有关规范也不完善, 相关数据处理的可操作性不易把握,规范采用了数据统计理沦但山于间题性质的不同,其统计处理的方法有待研究。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对岩体抗压强度检测样本数量的要求, 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就不同,相同地点的不同检测单位对同一工程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 按不同标准统计出的设计强度也不同,特别是样本变异性较大时较是如此。譬如岳阳市某单位办公楼的挖孔桩基底岩石按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检测结果计算, 桩端承载力较小,不满足设计要求, 但按自然状态下单轴抗压强度计算却能达到设计要求, 主要是样本变异性较大引起的。
在实际工作中, 检测单位常在其检测报告上注明“ 仅对迭检样品或试桩的检测结果负责” ,而工程上却要求所有材料及构件均应合格这就存在着矛盾, 对检测项目和检测范围通常是由委托方*的, 而委托方也只能根据委托内容展开工作,从而可能会导致两种情况出现检测内容无法完全解决甲方所需解决的问题, 从而导致事故的原因不在检测范围内或者检测项目不全,检测范围不能含盖导致间题的所有原因。检测范围内的有关检测项目或材料可满足设十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而检测范围以外的相关检测项日或材料不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从而造成委托方对检测单位的误导作用。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后,检测鉴定单位和鉴定人均会承担较大的风险。如笔者曾发现岳阳市某公司综合楼在施工桩帽中, 弯曲桩上部钢筋发生断裂,即建议将断裂钢筋送检。检测结果显示冷弯性能不合格, 而再将仓库中用剩的钢筋送检均合格。后经多方调查,发现桩基中的钢筋不是同一个厂家的合格材料, 而是混有少量其它小钢厂的劣质钢材。
工业厂房承重安全荷载检测鉴定质量站——构件或结钩的刚度及其稳定性问题。
构件或结构的剐度也是找们在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有些科技人员对构件或结构的强度非常重视计算方法正确, 数据准确。对刚度却有所忽视, 如在阳台挑梁或挑板设计中,上部纵筋及箍筋设置较准确, 完全满足强度要求, 而悬挑梁或悬挑板截面的高度却设计较小在阳台施工完毕, 拆模后,有些阳台栏杆与外墙面相接处就出现裂缝, 挑梁或挑板明显下弯, 阳台不会立即垮塌, 但对其结构安全性却有影响,在用户心理上产生一些压力。对沟件或结钩的整体稳定也必须鉴定, 在房屋附近的挡土墉整体稳定性尤其**,既要满足抗滑要求又要满足抗倾覆要求, 曾有一房屋旁的格构式挡土墙在施工完成后, 发现挡土墙明显整休外移, 结构构件出现裂缝,挡土墙较大外移左右、挡土墙整休有倾覆可能究其重要原因是挡土墙的内、外两排挖孔桩和柱之间无纵向连接, 结构的整体空间刚度不足,挡土墙背后未做滤水层, 使来水无法及时排出, 滞水的存在降低了回填土的抗剪强度, 排水孔的数量明显不足, 增加了静水压力作用,故回填土产生滑移, 使挡上墙外移并有倾覆迹象, 从而对房屋构成了威胁。建造在山坡或坡角下, 塘、湖边的房屋要鉴定其防滑防倾覆稳定性,土体受荷后是否会整体滑移, 如何鉴定呢这是一个较难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有详勘地质资料,地基稳定性可用图弧滑动而法进行验算。
厂房承重检测鉴定评定等级:
厂房评定:厂房评定单元的承重结构系统组合项目的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
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将厂房评定单元的承重结构系统划分为若干传力树。
二、传力树中各种构件的评定等级,可分为基本构件和非基本构件两类,并应根据其所处的工艺流程部位,按下列规定评定:
1、基本构件和非基本构件的评定等级,应在各自单个构件评定等级的基础上按其所含的各个等级的百分比确定:
(1)基本构件: A级含B级且不大于30%;不含C级、D级; B级含C级且不大于30%;不含D级; C级含C级且小于10%;D级含D级且大于或等于10%。
(2)非基本构件: A级含B级且小于50%;不含C级、D级; B级含C级、D级之和小于50%,且含D级小于5%;C级含D级且小于35%; D级含D级且大于或等于35%。
2、当工艺流程的关键部位存在C级、D级构件时,可不按上述规定评定等级,根据其失效后果影响程度,该种构件可评为C级或D级。
三、传力树评级取树中各基本构件等级中的评定等级。当树中非基本构件的等级**基本构件的等级二级时,以基本构件的等级降一级作为该传力树的评定等级;当出现低三级时,可按基本构件等级降二级确定。
四、厂房评定单元的承重结构系统的评级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A级含B级传力树且不大于30%;不含C级、D级传力树;B级含C级传力树且不大于15%;不含D级传力树; C级含D级传力树且小于5%; D级含D级传力树且大于或等于5%。
五、仅以结构系统为评定单元的综合鉴定评级,可按照本条*二款执行。
注:承重结构系统包括地基基础及结构构件。传力树是由基本构件和非基本构件组成的传力系统,树表示构件与系统失效之间的逻辑关系。基本构件是指当其本身失效时会导致传力树中其它构件失效的构件;非基本构件是指其本身失效是孤立事件,它的失效不会导致其它主要构件失效的构件。传力树中各种构件包括构件本身及构件间的连接节点。
六、厂房评定单元的综合鉴定评级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级别,应包括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以承重结构系统为主,按下列规定确定评定单元的综合评级:
一、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与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二、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二级时,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三、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国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三级时,可根据上述原则和具体情况,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或降二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四、综合评定中宜结合评定单元的重要性、耐久性、使用状态等综合判定,可对上述评定结果作不大于一级的调整。检测报告的*性:鉴定报告中除对厂房评定单元进行综合鉴定评级外,还应对C级、D级承重构件的数量、分布位置及处理建议作详细说明。厂房性鉴定是房屋质量评定的终方式,也是法院裁决的主要依据,其*性相当于金字塔的**,报告全国范围内有效。